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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舟参加全省律师座谈会

       

     

    2018年7月16日,省检察院与全省律师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如何加强检律民商事案件办理及公益诉讼案件协作等展开讨论。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蒋永良副检察长、汪莉副检察长、省司法厅王君悦副厅长、省律协薛济民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法舟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到会参加座谈。

     

    与会律师均围绕会议主题建言献策。王强律师主要就促使检律关系更加和谐、法治环境更加进步提出几点问题和建议:一是律师审判阶段才介入的,检察院不再提供电子卷宗,这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二是侦查阶段,法律明文规定律师可以了解已经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但检察承办人往往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很少有告知完整事实的,导致批捕阶段律师意见可能无的放矢,不具客观性和全面性,不利于检律互动交流和法律本意的实现;三是取证问题。律师职业权利的三驾马车——会见、阅卷和取证,在实践中,会见是公安保障的,总体在进步。阅卷自电子卷宗制度后基本是检察院保障了,值得点赞。而取证权应该是检察院和法院一起保障的,但实际上基本是靠法院。向检察院提出取证申请很多是泥牛入海,不说同意或不同意,也不依法说不同意的理由。退补时往往根据侦查机关所说补不上来就算了,极少实施诉讼法规定的自己补查权,律师只能寄希望于法院。王律师建议对律师所提出的取证申请检察官应附卷,雁过留声,以备核查。四是指定监居的泛滥和违法使用,损害了人权,破坏了法治,影响了民众对法律权威的尊崇感。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包括不当强制措施在内的侦查行为的同步监督。

     

    刘华检察长履职以来,重视与律师的交流,注意听取律师的呼声和建议,每年与全省律师进行座谈。此前法舟律师事务所主任范凯洲律师曾应邀参加了刘检主持的第一次全省律师座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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